首页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第十一条第二章 申请受理及现场核查第十一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已有国家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认为不需要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直接按照本程序第六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