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第三条第三条水生野生动物成年整体的价值,按照对应物种的基准价值乘以保护级别系数计算。 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公布并调整《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