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 / 第十二条独立法条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表:水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