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四十三条

第七章 资产管理

第四十三条

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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