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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