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九条第三章 收入管理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