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十九条

第三章 收入管理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坐支。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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