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信服务规范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电信服务规范第二十条第二十条信息产业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电信业务项目及其服务质量指标和通信质量指标(详见附录)做出调整,并重新公布实施。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