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反倾销产业损害调查规定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应诉产业损害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在向商务部提交任何文件及证据材料时,均应提交中文正本一式5份,并同时提交相应的电子文本(计算机软盘或光盘)一式3份。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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