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七条

消费金融公司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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