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药品《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如有遗失,进出口单位应当立即向原发证机关书面报告挂失。原发证机关收到挂失报告后,通知口岸海关。原发证机关经核实无不良后果的,予以重新补发。

制定机关
国家体育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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