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国家对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制定机关国家体育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