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七条第七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布,并在本行政区域主要报刊、电视等媒体予以公布。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