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第三条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