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施工;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对不予批准的,申请人整改后,可以按照本办法重新提出申请。

制定机关
公安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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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