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银行卡清算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安全、国家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银行卡清算业务基础设施的安全、稳定和高效运行。银行卡清算业务基础设施应满足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使用经国家密码管理机构认可的商用密码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金融标准,且其核心业务系统不得外包。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