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

第五章 其他登记 / 第四节 查封登记

第九十二条

查封期间,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及时根据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查封登记。 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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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