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第五章 其他登记 / 第四节 查封登记

第九十一条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查封同一不动产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为先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查封登记,对后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的人民法院办理轮候查封登记。 轮候查封登记的顺序按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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