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 / 第九节 抵押权登记

第七十三条

当发生导致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被确定的事由,从而使最高额抵押权转变为一般抵押权时,当事人应当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办理确定最高额抵押权的登记。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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