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不动产权利登记 / 第三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第三十九条

具有独立利用价值的特定空间以及码头、油库等其他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登记,按照本实施细则中房屋所有权登记有关规定办理。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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