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农业农村部门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的监督,发现有关工作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改正;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向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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