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四章 变更与延续

第十五条

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农药的,农药经营者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九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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