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气候可行性论证采用的技术方法应当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者有关行业、地方制定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不能满足需要的,应当采用经过有关领域专家评审的成熟理论和技术方法。

制定机关
中国气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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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