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收取的各种资金和费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收益安排应当以保证交易场所和设施安全运行为前提,合理设置利润留成项目,做好长期资金安排。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收支结余不得分配给会员。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收取的各种资金和费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收益安排应当以保证交易场所和设施安全运行为前提,合理设置利润留成项目,做好长期资金安排。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收支结余不得分配给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