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七十三条

第七章 管理与监督

第七十三条

证券交易所的理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者利用内幕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从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证券上市交易公司获取利益。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