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监管
第六十六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据业务规则和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申请,决定上市交易证券的停牌或者复牌。证券上市交易的公司不得滥用停牌或复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交易所为维护市场秩序可以根据业务规则拒绝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停复牌申请,或者决定证券强制停复牌。 中国证监会为维护市场秩序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实施停复牌。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监管
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据业务规则和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申请,决定上市交易证券的停牌或者复牌。证券上市交易的公司不得滥用停牌或复牌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交易所为维护市场秩序可以根据业务规则拒绝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停复牌申请,或者决定证券强制停复牌。 中国证监会为维护市场秩序可以要求证券交易所对证券实施停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