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监管
第六十四条
证券交易所按照章程、协议以及上市规则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对出现终止上市情形的证券实施退市,督促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充分揭示终止上市风险,并应当及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证券交易所对证券上市交易公司的监管
证券交易所按照章程、协议以及上市规则决定证券终止上市和重新上市。 证券交易所按照业务规则对出现终止上市情形的证券实施退市,督促证券上市交易公司充分揭示终止上市风险,并应当及时公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