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条

第二章 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第六条

证券交易所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实施自律管理,应当遵循社会公共利益优先原则,维护市场的公平、有序、透明。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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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