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对会员的监管第五十一条证券交易所决定接纳或者开除会员应当在决定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