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董事会、监事会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任期和人员组成等事项,由证券交易所章程具体规定。 各专门委员会的经费应当纳入证券交易所的预算。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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