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

第二十六条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理事长或者其他理事代其履行职责。 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因故临时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代为履行职责;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理事长、董事长不得兼任证券交易所总经理。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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