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第四章 管理要求 / 第四节 保管与保护
第四十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数量进行清点、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对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读取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
- 制定机关
- 档案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管理要求 / 第四节 保管与保护
机关档案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数量进行清点、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对电子档案的保管情况、读取状况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并建立检查和处理情况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