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金融租赁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审查评价并改善经营活动、风险状况、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进合法经营和稳健发展。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