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六十三条

第十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六十三条

幼儿园教师依法享受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幼儿园应当创造条件,在寒暑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具体办法由举办者制定。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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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六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