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六十二条

第十章 幼儿园的管理

第六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园务会议、人员奖惩、安全管理以及与家庭、小学联系等制度。 幼儿园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采集、更新、报送幼儿园管理信息系统的相关信息,每年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送统计信息。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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