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

第九章 幼儿园、家庭和社区

第五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加强与社区的联系与合作,面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开展灵活多样的公益性早期教育服务,争取社区对幼儿园的多方面支持。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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