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幼儿园的教职工

第四十四条

幼儿园其他工作人员的资格和职责,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四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