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幼儿园的园舍、设备

第三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创造条件开辟沙地、水池、种植园地等,并根据幼儿活动的需要绿化、美化园地。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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