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幼儿园的教育

第三十二条

幼儿园应当充分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根据幼儿不同的心理发展水平,研究有效的活动形式和方法,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幼儿园应当为在园残疾儿童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指导。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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