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四条

第三章 幼儿园的安全

第十四条

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保障饮食饮水卫生安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