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 / 第七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七条建立和使用民航专用计量标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经计量检定合格; (二)具有正常工作所需的环境条件; (三)具有称职的保存、维护、使用人员; (四)具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