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第十九条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布考核和奖惩情况。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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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的通知第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