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

第五章 客运站经营

第七十四条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公平售票。 客运经营者在发车时间安排上发生纠纷,客运站经营者协调无效时,由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裁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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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七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