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第六十四条独立法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四章 班车客运定制服务第六十四条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定制客运车辆随车携带的班车客运标志牌显著位置粘贴“定制客运”标识(见附件7)。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