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三章 客运经营管理第三十五条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车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转让班线运输。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