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第二十九条独立法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章 经营许可第二十九条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对等投放运力等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实施客运班线经营许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