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二十二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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