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章 经营许可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客运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和客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