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第十二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1月8日起施行。施行之日起,《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1年第1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