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第十二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