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二条

第十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对于项目项下需从中国境内采购、发运的物资,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援外出口物资的检验监管和口岸验放制度。 在中国关税境外采购、发运的援外物资实行采购地检验和验放制度。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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