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二条第十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二条对于项目项下需从中国境内采购、发运的物资,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建立援外出口物资的检验监管和口岸验放制度。 在中国关税境外采购、发运的援外物资实行采购地检验和验放制度。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